1.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 」。
  2. 本公司開立電子發票作業係根據財政部102年8月22日台財資字第1020002795號令公告修正「電子發票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  3. 於貴客戶繳費後另開立電子發票,寄送到貴客戶填寫之e-mail信箱,於24小時內將電子發票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。
  4. 貴客戶若需查詢電子發票資料、索取紙本電子發票或進行發票歸戶,請至「中華電信電子發票系統」網站。
  5. 發票中獎通知作業:
    (1)已歸戶的發票:由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負責後續通知作業。
    (2)未歸戶的發票:本公司依財政部提供中獎清冊後二日內,以電子郵件通知貴客戶。貴客戶得於通知日起二日內至「中華電信電子發票系統」網站,確認或變更中獎之統一發票寄送地址。本公司將於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,掛號寄送電子發票證明聯以供兌獎,相關說明詳見「中華電信電子發票系統」網站。
  6. 為符合國稅局法規定及開立電子發票作業需要,請您填寫完整正確的客戶資料。
  7. 本服務已採妥善資訊安全措施,以達到資料傳輸之私密性、完整性及來源辨識性,並按照政府相關法令保障客戶之個人資料。
  8. 本卡為虛擬卡,請妥善保管,免遭他人盜用。若有遺失、被竊或部分使用,不得要求退款或補發。
  9. 本卡僅限使用於中華電信公眾Wi-Fi服務,無線上網期間自用戶第一次登入CHT Wi-Fi無線上網起計算。
  10. 本卡不用開卡即可直接使用(使用說明),請開啟瀏覽器,CHT Wi-Fi認證頁面將自動導出。
  11. 本服務易因環境及無線傳輸技術等(諸如:微波爐、無線電話、藍芽裝置、其他無線信號等)因素影響,產生射頻干擾(如封包遺失、瞬斷等),如因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,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  12. 本商品(服務)表彰之金額,已經臺灣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,自出售日起為期一年。
  13. 本卡退貨退款,自購買日起算7天(含假日)為期限且尚未使用者,逾期恕不受理。客戶如需辦理退貨,請洽0800-080128客服中心辦理。
  14. 為強化網路交易安全及減少信用卡盜刷的風險,建議您持有「3D認證」之信用卡消費(關於3D驗證服務:Verified by VISAMaster SecureCode)。客戶如想了解您的信用卡是否提供3D驗證或欲申請3D驗證信用卡,請洽詢信用卡發卡銀行客服人員。
  15. 每張信用卡30天內額度2,000元,以及同IP當日最高額度2,000元。
  16. 凡惡意盜刷信用卡購買者,已觸犯刑法;一旦查證發現屬實後,將送刑事警察局處理,請勿觸法,造成終身遺憾!。